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
12月1日下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晓林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情况报告。
袁晓林主任指出,近年来,我区减量化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推进了我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他要求,一是要正确认识减量化和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减量化为未来腾出空间和资源。二是要有效协调减量拆除和后期修复的关系,通过拆除复垦等土地整治工作,恢复农地生产能力,发挥生态用地功能,进一步改善环境问题和民生问题。三是要努力解决攻坚克难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始终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规范、公正、透明地落实各项政策,合理、合法、可丈量地进行执法。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不断强化规划引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政策和规范操作流程,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减量化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要加强宣传。推进减量化工作是释放规划空间的有效举措,也是奉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实现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减量化工作紧迫感。二要各街镇要与规土、经济、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加强协作,对重点地区加大减量化力度,配合企业转型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将其与环境治理、民生问题有效衔接。
二、进一步强化计划管控。一要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以效益为导向,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减量化项目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同时精准把握减量化政策标准,体现公正性。二要完善倒逼奖励机制,对于完成下达减量化任务好的街镇,一方面给予一定数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另一方面以拆除面积的一定比例奖励规划空间,即通过集建区外实现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可获得有条件建设区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三要完善考核机制,将减量化工作考核纳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之中。
三、进一步聚焦减量增效。一要建立规划建设区外现状低效建设用地的“减”与规划建设区内建设用地的“增”相挂钩的机制,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设施的用地需求,保证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内部结构优化。二要围绕保障农民利益这个核心,注重“造血机制”的建设,实现劣质资产盘活置换为优质资产、低效物业盘活置换为高效物业。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推进情况的报告。
袁晓林主任要求,一是要通过土地流转形成农业集约经营。土地流转不能只是为了流转而流转,要积极探索新型的农业集约经营模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奠定现代农业的发展基础。二是要强化服务来真正使农民增产增收。各责任部门要加快研究和积极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形成合力,助推农业产业经营多元化,提高农业经营附加值和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逐步让“农民”成为更加体面的职业。
会议认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针对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梳理摸排土地流转基本情况,完善土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一要对原有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合同期限较长、租金偏低等不合理合同和各类虚假流转合同。二要依托“科技+制度”的新型管理模式,完善土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将村级农村土地的确权数、流转数、对应的种植面积和种植种类等信息纳入平台管理,与现有的“三资”管理平台实现对接。三要严格按照5%的比例确定机动地,确权确利,保障农民的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土地流转效率。一要进一步加快宅基地试点进度,加大土地平整力度,改善土地耕作环境,为机械化操作、规模化经营创造便利条件。涉农财政补贴项目尽可能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相结合,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二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规范化土地流转政策的解读,加大对离土退休农民的奖补力度,有序引导村民自愿流转承包土地。三要以打造新型农业生态为切入口,加大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力度,引导本地年轻劳动力参与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确保土地“流得进、流得出”。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一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考核机制,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完善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二要强化土地流转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流入方的监管,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户委托的面积、流转合同进行检查和核对,探索实行第三方核查机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真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三要做好土地流转纠纷的调节仲裁服务,防范和化解土地流转纠纷。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报告、关于召开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安排了常委会12月份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天龙、汪黎明、马建根、汤芷萍出席会议。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区政研室、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区水务局等部门有关领导,部分镇人大主席和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