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十一次镇人大工作例会
12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十一次镇人大工作例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兴祥,副主任季伯明、马天龙、汪黎明、陆建国、汤芷萍,办公室主任、代表工作室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副主任出席会议。马天龙副主任主持会议。陆兴祥主任充分肯定各镇人大以及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在依法履职中展现的五个方面特点:一是火线和一线相融合。作为依法治区的火线,镇人大工作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征收、拆违控违、文明城区创建及重要敏感的民生问题与党委、政府的一线工作融合在一起,得到各方大力支持,组织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彰显人大作用,提高了人大威信,增强了人大权威。二是抓大和落小相结合。围绕大局选准题目,以深入细致的调研为抓手,找准切入点,落小、落细、落实,转化为监督的议题和执法检查项目,各镇人大上情清楚、下情熟悉、外情明了,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政府工作落实。三是程序和活力相统一。各镇人大处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第一线,抓制度、讲流程、促规范,不断提升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又结合各镇发展的生动实践,不拘泥于流程,保证了镇人大工作的有效性,焕发了基层人大的生机和活力。四是镇人大作用和代表作用相协调。代表工作是一座富矿,结合市、区、镇代表活动,积极组织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联系选区,深入挖掘代表工作的潜力,有效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凝聚更多更大的力量。五是打铁和自身硬相统一。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和履职实践的磨练,在思想和作风等各方面更加过硬,认知能力、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攻坚克难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陆兴祥主任希望各镇人大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总结,系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找准基层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位置,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并就明年人大工作提出“把握好七个新常态”的要求。
一是坚持“三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结合区域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本区域地方人大、基层人大的新常态, 切实防止力量分散、不协调。
二是坚持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选举时许诺满满、选举后无人过问。
三是坚持依法对宪法法律的实施加强监督。依法履行人大的四大职权,找到基层人大的工作项目,找准工作的发力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履职实效,切实防止工作低效甚至无效,出现搞形式、走过场。
四是依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真正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做实做精联络服务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真正依靠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切实防止各种名不副实代表。
五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促进“一府两院”提高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理、管理的真正合力,切实防止出现单打独斗和推诿扯皮。
六是坚持发挥地方人大的独特优势和职能。在依法治区的进程中,积极推动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增强“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使命感,增强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防止边缘化和无所作为。
七是坚持依法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以及常委会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真正体现“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依法履职和自我改造的紧迫感、责任心和能动性,切实防止不够自信的自惰心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二线想法和难以作为的畏难情绪。
陆兴祥主任就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召开强调三点:
一是办好三场专题审议会。合理划分大组,关注代表意见,用新的实践推动各方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保证大会出席率。代表出席率体现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保证代表出席率的同时,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出席率,工作落实要细致。
三是更多关注政策和体制问题。让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更有利于政府政策的调整、完善、改革,更多地受惠于民,体现人大的作用。
会上,各镇人大交流特色工作并汇报了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前关于代表书面意见的准备情况;区人大办公室主任沈金华通报了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主任陈秀华通报代表工作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