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2018-01-22 )
2018年1月1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晓林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经过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姚朝晖、胡卫雯等两位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敏、朱建军、秦文军、赵广萍等四位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袁晓林主任对新任命的监察委班子成员提出希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工作中发扬改革创新和担当精神,自觉为这项具有开拓意义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二要认真履行职能、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开创全区监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奉贤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人民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天龙、汪黎明、陆建国、马建根、汤芷萍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园、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孙嘉丰、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军,区政府办有关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金海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监察委机关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经过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姚朝晖、胡卫雯等两位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敏、朱建军、秦文军、赵广萍等四位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袁晓林主任对新任命的监察委班子成员提出希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工作中发扬改革创新和担当精神,自觉为这项具有开拓意义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二要认真履行职能、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开创全区监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奉贤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人民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天龙、汪黎明、陆建国、马建根、汤芷萍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园、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孙嘉丰、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军,区政府办有关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金海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监察委机关全体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