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区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召开日期由2016年1月13日至16日调整为2016年1月18日至21日。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兴祥主持,副主任季伯明、马天龙、汪黎明、陆建国、汤芷萍及11名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梅广清,区法院院长陆卫民、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区府办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及有关领导,奉浦社区、金海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